
一瞥

我写的小诗?哈,姑且算

内页设计

蒙面人书签

180度亮相
看书、写字的间隙,想转换一下思维,便拿起相机,在新写字台上拍周六在福州路上买到的笔记本。Pocket大小,法国纸封面写着”Nouvelles Vagues”,下面有张开的手掌,请勿忘记用力挥手,保持新鲜。封底是红色菱形的方格。特殊装订可以360度翻转。笔记本中夹着书签和插图,蒙面的旅人。随性写了些文字,文字,已牢牢囚禁我此生。
此笔记本设计来自台湾的水越团队,1994年成立于巴黎后回归台湾的多次获得大奖的工作室。我购买的此款是2008年团队构思8个月的口袋诗本系列。”新浪潮与手”是系列中的最后一本,其他四本的主题分别是”Black Orange 黑桔子的园丁”"Mysterious Strangers S君的怪异鞋子”"Post Modern 后现代迷思”"Le rayon vert绿光”每款笔记本都配有诗人Ye Mi-mi的诗句,配合主体的插图以及不同的书签。
在2008年12月份的《Monocle》杂志专题:2009 Global Forecast上,这系列笔记本曾与其他入选的产品一起小露了下脸。材质的细致选择,浅蓝色矢量方格的设计,即使在书店里初见它是塑封了的,我也毫不犹豫冲着”Nouvelles Vagues”的标语就掏钱买下。很多人购入许多精美的笔记本,却束之高阁。
笔记本需要文字的入侵,需要确立你和它的关系,需要你的灵感和活力让它脱离印厂的流水线。
不怕错字,怕空白。
Tags: AGUA设计, 笔记本
说得有理。虽说会留白也很重要,不过全都留白就显得大而无当了~~
恩
这本本太高级,只怕随意涂鸦的本本更适合我,然后么,就开始小孩子一般地乱涂乱画了~ 虽然只有3岁小朋友的水平~
只想告诉大家,做笔记本的人很用心,希望用户得到最好的体验。高级真算不上,这本子不超过30元的。
想法多幼稚都没有关系,重要的是记录下来,日后可以回忆。
外行,漂亮的笔记本收藏来做什么?
不收藏,买了写字,记录。我不太赞同收藏用途,如果想收藏,买两本好了。一本写字,一本收藏。
恩,要是我都不舍得,呵呵。你拍照片什么相机?时尚派都是徕卡吧?呵呵
不贵的。28元。我拍照现在用Pentax K200D。莱卡真的很喜欢,也真的目前消费不起呀……
哎呀,是台灣人的我,都不知道這個牌子呢(筆記)
喜歡筆記本被磨舊的感覺,扉頁中間除了文字,還有雜七雜八塞入的票根、小紙條、甚至些葉子、瓶蓋、塗鴉。朋友當年送的筆記本,簡單的線裝本,封面是她畫的,加上層誠品的塑膠書衣,不知不覺也陪了我將近十年,每次有重要感想想記下的依歸處。偶爾翻回去,每頁都是歷歷在目的過往。
最近想去買日本 Midori 系列的旅人皮製手扎本,那種想好好豐富、體驗生活的心情,大概就是筆記本最迷人與誘人之處吧 : )
恩,被磨旧的笔记本,夹入了杂七杂八生活碎片的笔记本,才是生活最忠实的伴侣吧。什么时候能亲眼看看你朋友送你的这本笔记本呢?Midori的笔记本很style,配合你的环岛行写上日记吧,还有闭关感受。
我觉得你说的对,不知道是不是看过《沉默羔羊》系列中的《红龙》,男主角房子把炸后,从里面拿出他的那个笔记本,巨厚,上面是报纸剪贴,图画,日记等等,那个感觉特别好,可自己从来没弄出过那个感觉出来,现在很少用笔写字了,那种感觉可能永远找不到了
别说的这么绝对吗。男人,如果你是男人的话。往往会更容易屈从科技的淫威。给自己买只好笔,每天 半小时离开电脑屏幕的时间,在纸上随便写点什么,感觉就来了。
那不会想起来很“娘”吗?呵呵,我是男生,有次我说在家吃冰棍,被一个朋友说女生才这样,呵呵。
呃……不会啊。细心,大胆,才是真男人……我汗……
嗯,哪天去上海,肯定帶著一本厚厚的筆記本(笑)
剛剛整理書櫃,發現至少有三個朋友送我筆記本,廉價的或奢侈的,大概我給人錯誤的愛寫字形象吧(再笑)
midori系列不錯,就是貴了點。剛剛發現一個愛爾蘭的牌子叫 paperblanks,很歐洲的華麗,但品牌形象甚好,也很適合拿來送好友或愛字人當禮物。
空白筆記本都是一個開始,它們等待人生的分秒和故事,一格一格老實填滿。靜下心好好寫,是人生最美的功課吧 : )
你真幸福,就没有人送我笔记本哦……Paperblanks都好喜欢,封面做的尤其精致。
http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paul_heaston/3624499472/
這位作者很有意思,在 Moleskine 筆記本上畫下各式各樣場景。這張,大概是我們的通常狀態
我很喜欢速写的日常场景。打破习以为常的空间感,线条的曲直都体现出现代生活最普遍的特点:Please,从我的视角看世界。
请问这个Nouvelles Vagues 在福州路哪家店能买到呢?谢谢。
在福州路上的啟路文具店里有賣。從來福士往里走5分鐘就到了。我兩個月前去看已經沒有這款了,祝你好運哈!
非常感谢,在来福士里面还是在福州路上?
后者。